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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份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时间:2024-11-12 预审:谢叶君 二审:金自峰 终审:侯东晓 来源:后勤管理处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接镜湖区医保局通知,11月25日(周一),镜湖区医保局安排工作人员到学校收取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1月25日上午9:00至11:30在滨江校区(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收取报销材料,下午2:00至5:00在滨江校区(南区)西一办公楼二楼 工会会议室(4211室)收取报销材料。

二、报销需要材料

住院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备注银行卡开户行),如在实习所在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需要提供二级学院出具的实习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需要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三、未能在25日当天办理报销的参保同学,也可在其他工作日时间到镜湖区医保局办理报销,地点在芜湖市镜湖区秋月路与湖滨路交叉路口东侧(西洋湖公园B区南侧约50米),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53-3877924。

注:本次只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校医院

2024年11月11日